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,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、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。党的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,面向新时代,需要焕发新气象、提出新举措、取得新作为,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方面做出新贡献。
作为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、难点和焦点,国资委积极酝酿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,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经理层激励制度、差异化薪酬体系,在央企二级企业和地方国企扩大试点,逐步增加国企高管的市场化选聘比例。同时,除了试点企业外,众多央企和地方国企也在积极跟进。
历史背景
第一阶段
1978-1992年
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,解决政企不分问题
1978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: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
1982年 国务院制定《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》
1984年 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暂行规定》
1988年 印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》,企业实行厂长(经理)负责制
第二阶段1993-2001年
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,探索现代企业制度,解决激励问题
1993年 中央下发《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》,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
1993年 《公司法》通过,规定建立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理层,各负其职、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,改革了之前的厂长负责制
1998年 国务院印发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》,国有企业开启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管理模式
第三阶段2002-2011年
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体制,解决公司治理问题
2002年 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,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
2003年 全国人大通过机构改革方案,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2004年 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开展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工作,引导企业继续深化用工、人事、分配三项制度改革
第四阶段2012-2016年
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探索建立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
2013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,提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明确新时期改革的方向和目标
2015年 中央印发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提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
2016年 国企改革“十项试点”任务中提出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
第五阶段2017-至今
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,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
2017年 党的十九大要求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
2018年 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国企改革“双百行动”
2020年 关于印发《"双百企业"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》和《"双百企业"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》
发展脉络
源头
2001年 国家经贸委、人事部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部门下发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、劳动、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为国资国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奠定了政策基础
助力
2001年 中国加入WTO进一步加深我国的对外开放程度,外资企业快速发展,将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入中国市场
2002年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两个“毫不动摇”的方针,万达、华为、阿里巴巴等民营企业从家族式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,引进并培养较为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制度。外企与民企的壮大,将职业经理人市场进一步孕育壮大
初见成效
近年来,中央对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提出了系列指导意见,为我国国有企业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了政策指南。部分中央企业试点单位、省市国资委试点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实践,为其他国有企业全面深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
拉开序幕
十八大以来,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,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措施出台,中央对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提出了新要求。2013年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吹响了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冲锋号
亮相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“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”要求,2010年党中央、国务院颁布实施了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,首次将职业经理人纳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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